港樓講事:居屋市場有價有市 爭?還是不爭?
中原指數連升十七周,私樓價格居高不下,小市民為求安樂窩,居屋成了大部分人的寄望。房委會早前共收到104,654份申請,當中綠表申請佔12%,其餘為白表申請。由於綠白表分配單位的比例為一比一,換言之白表超額認購逾86倍,即平均每87個白表申請人爭一個單位。預料白表家庭只有首兩個號碼才有揀樓機會,白表單身機會更渺茫。
昨日居屋搞珠揭曉,一位18歲的女孩抽中了頭籌,父母為其幸運而高興,直言會助少女上車置業。此結果引起社會迴響。有人認為少女沒有經濟能力,不能承擔供款。有人認為女孩仍在學,沒有即時住屋需要,應將頭籌的資格讓給有需要的人。對此,筆者不予置評,只覺得居屋是政府的惠民政策,既助小市民置業,亦減少公屋輪侯名冊,政府應多加推行。
在物業市場上,居屋價格略低於私樓,價格具有吸引力,受基層市民追捧。往往一推出,都會供不應求。而在居屋的付款和按揭上,政府亦開了綠燈,新居屋業主可獲房委會提供按揭擔保,故銀行審批會比較寬鬆,方便小市上車。
舉例而言,白表申請者一般可在沒有按揭保險的情況下,做到最高9成按揭,最長25年的按揭還款期。綠表申請者則可做最高9成半按揭,按揭還款期最長30年。
換言而之,白表申請人最少支付相等於所選購單位售價的10%為首期,綠表申請人則少至5%。大大減少了首次置業的成本。
居屋轉售上,政府設有一定限制,由單位首次售出日起計:兩年內,業主只能以按轉讓契據內的指明定價將單位售回房委會,亦要退回相關的優惠;3至5年內,居屋業主就可按市價售予房委會,若房委會拒絕回購,業主可免補地價方式在「第二市場」出售,或補地價方式在「自由市場」出售;5年過後,房委會便不會再回購,業主可選擇在「第二市場」或「自由市場」出售。
不過對比起政府針對住宅物業推出額外印花稅(SSD),居屋轉售的限制更趨於無形。額外印花稅(SSD)的收費準則是按住宅物業不同的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,如買入後首半年內出售單位的徵收率增至20%;超過半年而不超過一年15%;超過一年而不超過三年,一概徵收10%。
以筆者經驗,居屋的大部分買家都是用家,而非投資者。隨著樓市炙熱,居屋與私樓的價格越拉越貼,甚至有些白表居屋和公屋創了新高,呎價不菲。一下子,居屋業主忽然富貴了起來。
居屋既可自用,免除高樓價下的置業難題,亦具投資價值,讓小市民更趨之若騖。若您是那18歲少女,爭?還是不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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