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樓講事:收租好過打劫? 劫與被劫的問題

港樓講事:收租好過打劫? 劫與被劫的問題

一句2013年的潮語再被人翻兜,全因荃灣愉景新城一個租盤成交呎租逼近40元,據那篇新聞所述:「業主於1997年10月金融風暴前以約635.1萬元買入單位後一直長線收租至今,以過去20年平均月租約1.5萬元計算,保守估計業主已袋走約360萬元租金,相當於當日樓價的逾一半。他續稱,單位現時亦於市場連租約放售,叫價980萬元,呎價15,031元。」


作為專業的地產代理,筆者計算的方式略為不同,因為買賣物業的投資者罕有FULL PAID,在環球低息環境下,投資者更樂意利用按揭的杠杆效應。

舉個例子,荃灣愉景新城的業主實則的付出的本金約莫是當時市值的四成,即254萬去購買那個單位,按此本金去計算,實際的租金回報已超過7厘。另外,時間是物業的朋友,隨著環球銀紙貶值,人口上升,都有利樓市穩步上揚。那個單位若以現時市價放售,都將近980萬,此升幅約54%。

20年升值54%,實在算少。但是以本金計算,用20年時間,以254萬本金賺345萬樓價升幅,連同20年的租金360萬,實際膁了本金的2.7倍。

買樓收租既可有穩定的租金回報,又可利用按揭的杠杆效應去享受額外的資產增值。當然,坊間亦有不同計算方法和睇法,對此筆者不作評論。

香港現時樓價高企,以投資的角度去買樓收租,租金回報確實略為回調。但是作為一個買樓自用的用家而言,擁有一個安樂窩,不用再捱貴租,不用再幫人供樓,不用月月再被業主洗劫和逼遷。若是能力許可之下,何樂而不為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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